招标编号:HY2008-A071
招标编码:CBL_20081008_1006715331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湖南
详细内容:
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衡阳市路灯管理所的委托,对衡阳市五一路及湘江公铁两用大桥路灯改造照明设施政府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政府采购编号:HY2008-A071招标文件编号:XT2008-A048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三个包,供应商应分包投标,评委小组分包确定中标供应商。
包一:五一路路灯168基(含灯具线)(其中11米单臂灯165基,6火16米中杆灯3基,并含BVVB2×2.5mm2);
包二:湘江公铁两用大桥路灯82基,其中引道10米单臂路灯36基、桥面路灯4.5米单臂灯46基(含灯具灯线);
包三:电力电缆及电线(VV5×25mm27.5KM,VV4×25mm21.8KM,BVVB2×2.5mm24.5KM)。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注:本项目供应商只提供所投产品、材料,并负责送货到衡阳市施工现场卸货,不需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以上(500万元);2、需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企业应具备所投产品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
8、所投产品必须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及国家强制性3C认证;
9、包三产品为省级以上(含省级)名牌产品;
10、产品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售价:每包4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需加EMS费50元/份)。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08年10月8日至2008年10月26日止,上班时间(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发售地址: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紫云街建行家属楼14-17号(市政府西门对面)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购买标书时需出示以上证件的原件供审核,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存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0月27日上午9:00。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送投标文件时每包交付壹万伍仟元投标保证金(转账则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未交付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08年10月27日上午9:00。
九、开标地点: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招标大厅(财政局一楼)
十、招标人地址: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紫云街建行家属楼14-17号,市政府西门斜对面)
联系人:周静、颜倩
电话:0734-8898260
传真:0734-8894219
投标保证交纳账户: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商行高新支行
账号:70050401315025082
十一、采购单位:衡阳市路灯管理所
联系人:胡兴国联系电话:13507343911
十二、监管部门:衡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秋林0734-8867617
刘铁0734-8867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