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30日,我国又有6家LED企业即半导体照明企业,被控涉嫌专利侵权而将面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的“337调查”。
加上此前已有6家中国大陆LED企业被起诉且其中4家被列入ITC“337调查”名单,今年以来,我国已有12家LED企业遭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不包括我国台湾地区企业)。
美国针对中国大陆产品实施的“337调查”,自2002年以后开始骤然增多。从2002年至今,ITC启动针对中国大陆产品的“337调查”已达65起,占同期调查总量的48%。
作为代理我国企业337应诉案件最多的中国律师之一,立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加斌律师在日前举办的2008年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上的专题演讲中,不断呼吁我国对美出口企业,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委托专业知识产权公司进行必要的知识产权调查;中国企业根据外国企业的样品或图纸进行生产时,应在合同上约定知识产权免责条款。
同时,他强调,当遭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时,我国企业一定要积极面对,勇于应诉,尤其是当全行业利益受到波及时,利益关联企业应当携起手来,避免陷于被动局面。
中国企业卷入LED纠纷
自1997年以来在美国境内不断攀升的LED专利诉讼案件,在2008年2月,首次波及到了中国企业。
LED(LightEmittingDiode),发光二极管,是一种固态的半导体器件,它可以直接把电转化为光,具有光效高、寿命长、耗能少、无污染等显著特点,广泛见于日常生活中,如家用电器的指示灯,汽车后防雾灯等。可以预见的是,不久的将来,半导体照明定会广泛进入家庭取代传统照明,所有有光源的地方都将采用半导体照明。
今年2月20日,美国Rothschild女士对包括6家中国企业在内的全球34家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向ITC提出申请,要求对这些企业进行行政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