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沿街店铺再设置门头牌匾时,不能再随意了,而要遵守一定的“规矩”。昨日市政府公布第172号政府令——《郑州市城市霓虹灯门头牌匾和夜景照明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同一街道要统一规划门头牌匾标准,“着装”风格还要接受社会公示。同时,为打造“夜郑州”,政府鼓励沿街单位安装夜景照明,并给予核定电量补贴。该管理办法自即日起实行。
政府用电量补贴鼓励安装夜景照明
在该管理办法中,市政府还鼓励沿街单位的建(构)筑物安装夜景照明灯饰。其中特别提到,重点街道、路段的沿街建(构)筑物应当按照市、区人民政府的规划,安装外体照明灯饰。
如何鼓励沿街单位安装夜景照明灯饰呢?管理办法指出,这些单位应当单独装表计量用电量,安装竣工后报市或区市容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电量补贴。
夜景照明有了统一开关时间表
夜景照明为整个城市带来了美好,然而过去有些沿街单位的夜景装置开关时间不一致,导致局部地方忽明忽亮,影响视觉效果。这一次,管理办法对于城市夜景照明开闭时间,有了明确规定。
开灯时间:3月1日至4月30日为18时30分;5月1日至8月31日为19时30分;9月1日至9月30日为20时;10月1日至次年2月底为18时。闭灯时间: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早于24时;星期五、星期六不早于23时;其他日期不早于22时。而政府举办重大活动时,应按照政府安排调整开闭时间。
灯具美图: